自1985年以来,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接受国家财政部、统计局、司法部等19个国务院部委的委托,开考了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32个专科、本科和中专专业。因此,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“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”和“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”(面向教师开考专业属于后者)。那么,自考委托开考专业与社会开考专业有何异同呢?
一、自考委托开考的论述
自考委托开考就是部门、行业根据本部门、行业人才需要情况,将干部培训(或继续教育)同自学考试的学历教育结合起来,由部门、行业组织干部学习,由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组织考试,是自学考试开考方式的一种,自学考试的主要开考方式却是面向社会开考。
二、自考委托开考专业与社会开考专业的不同之处
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,即报考对象不受限制;部门委托开考的专业,是指由行业或部门根据自身的需要而委托自考机构开考的专业,主要是为本部门、本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。
三、自考委托开考专业与社会开考专业的相同之处
自学考试开考初期,部门委托开考专业只允许本部门、本行业的在职人员报考,并采取由部门、行业集体报名的方式,不接受非部门、非行业的人员报考。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,社会对于专门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,为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,有的省市决定,部门委托开考专业,除有特殊要求的公安管理、医学类(中医学本专科、临床医学专业)、相关医学类及药学类专业(护理学本专科专业)外,其他专业的报考对象不再限制。非部门、非行业的人员同样可以报考。
自考委托开考专业与社会开考专业的不同之处在于招生对象的不同,相同之处在于除部分特殊专业外,委托开考专业允许社会考生报考。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委托开考专业和社会开考专业的问题,可以点击关注深圳自考网或者免费咨询在线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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